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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漳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山县漳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京山县漳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已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2] 335号)文下达。项目法人为京山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荆门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对施工招标方案进行了招标备案,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市江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山县漳水河坪坝段、罗店段
2.2计划工期:6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为漳水河坪坝段治理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等工程;
第2标段为漳水河罗店段治理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自发电设备。
3.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誉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号)要求,投标企业须获湖北省水利厅信用等级认证。
3.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建过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且有合同及项目业主证明材料。
3.6投标申请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河道治理的施工业绩,且有合同及项目业主证明材料。
3.7投标申请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且有合同及项目业主证明材料。
3.8投标人因不良行为受到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工程施工投标。没有属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招标人不受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企业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下一步评审工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5.2 报名单位应事先到荆门市招投标协会办理网员登记手续,领取CA认证卡,登录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插入CA认证卡进入“荆门市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栏”,锁定招标项目(或标段),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操作与确认。网上下载时使用CA卡进入下载专区,锁定项目、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登录“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栏目(综合类子栏目),查阅《荆门市招投标网员管理、网上报名、网上收退操作流程》。
5.3 网上报名开始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17日。施工标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2000元,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4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17日9:30通过CA认证锁登录荆门市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网下载招标文件。
5.5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17时00分(以汇入指定银行入账回单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即收款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慧支行,账号570401040005647。
5.6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执行网上确认和网上退付办法。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在CA认证锁定的企业基本账号向中心保证金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后需进行网上确认,确认程序为:登录荆门招标投标信息网,插入CA认证卡,登录“荆门市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根据各自单位报名情况,进行保证金确认,在确认时,投标人须认真填写缴纳保证金时间、保证金数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不得漏项,未确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8时至9时30分,地点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mztb.net)和荆门市水务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山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国惠
电 话:0724-7223073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江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埔东宫A座13楼
邮 编:430015
联 系 人:吴念念
电 话:027-8549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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